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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销售公司注册

    根据商务部令2016年第4号 《商务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6/11/3],已废止《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25号)。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从事酒类销售应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请跳转页面至:如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 进行了解!

    以下内容为旧的要求,自2016年11月日不再适用!!!
    根据规定,从事酒类销售(批发、零售)的,需获取酒类批发或零售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后可申请换证。

    酒类零售许可条件
    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法人、合伙企业(零售可以是个体户);
    2、零售注册资金人民币10万元以上,批发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零售经营场所面积20平方米以上,批发50经营面积平米以上;
    3、取得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5、有上掌握酒类法规及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零售至少一名,批发至少两名);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酒类零销售许可需要资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3、食品经营许可证;
    4、企业住所使用证明、仓储面积;
    5、产销双方法定协议或授权书、生产厂家的酒类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6、代理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产品的质量、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酒)。
 
广州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76号中侨大厦27A 电话:86-020-87323100 (24小时热线) 传真:86-20-87320533 87327969
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0楼4029-4030室 电话:86-0757-83122090(24 小时热线) 传真:86-0757-83122092
香港地址:湾仔轩尼诗道308号集成中心21楼2107-2108室 邮箱:info@finerise-h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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