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注销代理 |
依照《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合伙企业解散,依法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应当自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人成员名单向企业登记机关备案。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解散的,清算人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违反规定,未办理注销登记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企业注销涉及各个部门,程序繁多,需较长时间,应委托专业可靠的代理为您提供服务。
合伙企业注销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申请条件,
◆ 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 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 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 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合伙企业注销需要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章、财务专用章及其他印章;印章备案回执; 3、银行开户信息资料; 4、合伙人身份证明; 5、合伙企业从成立至今的凭证账本; 6、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7、合伙企业注销申请书、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注销决议以及其它材料。 合伙企业注销流程及费用 注销合伙企业简要流程:注销合伙企业决议→所有分支机构注销→清算→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登报→账户注销 注销时间:预计1-3个月 朗升助您一臂之力 ※ 提供企业注销服务 ※ 编撰企业注销所需申请文书、补办遗失证照 ※ 代办补账、整理乱账、注销清算、办理注销报告 关于我们 朗升顾问2005年成立于广州,具备多年专业服务经验。我们的优势在于能够为您提供广泛的服务范围和全面的解决方案。在激烈的营商环境中,能助一臂之力。 无论您是要注销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个体户抑或分支机构、代表处,我们都能熟练操作。我们将根据您的实际需求,提供省心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