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移动版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首页
公司注册
外商投资
境外投资
海外公司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资质许可
公司注销
联系方式
行业资讯
>
   
  广东注册公司
  外商投资服务
  境外投资服务
  海外公司注册
  财税代理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

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的情形

发布日期:2020-05-19    来源:国税局   主题:税务注销  返回:公司注销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朗升顾问拥有专业的会计团队,一站式服务、细心、专职的服务态度,帮您轻松处理税务,让您安心放心,无后顾之忧!


我们助您一臂之力

※ 代理记账、纳税申报、整理旧账
※ 出口退(免)税申报服务
※ 代理企业年度税务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
※ 代办一般纳税人认定
※ 代理企业财产损失鉴证、代办报批手续
※ 为企业管理提供财务和经营分析报表
※ 代理税务登记、变更及注销手续


 
广州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76号中侨大厦27A 电话:86-020-87323100 (24小时热线) 传真:86-20-87320533 87327969
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0楼4029-4030室 电话:86-0757-83122090(24 小时热线) 传真:86-0757-83122092
香港地址:湾仔轩尼诗道308号集成中心21楼2107-2108室 邮箱:info@finerise-hk.com
粤ICP备12082607号-1
© 2005-2024 未经书面授权,任何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本站资料均为侵权行为,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码上名片!  

添加微信

  • ————————
  • 电话咨询
    020-8732 3100
    0757-8312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