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造业 |
项目号 | 禁止或许可事项 |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 地方性许可措施 |
15 |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等,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出口 | 向境外出口食品的中国企业备案核准 | 定点应急粮油加工资质认定(各有关地区) |
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需通过安全性审查;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需符合指定适用标准 |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获得许可或通过审批,清真饮食服务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改变服务方向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各有关地区) |
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特殊食品)经营许可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不包括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注册审批 | |
16 | 未获得定点资格,不得从事食盐生产、食盐批发经营业务 | 食盐定点生产;食盐定点批发 | |
17 | 未获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种植烟草、从事烟草制品和涉烟产品的生产 | 烟叶种植者应当与烟草公司签订合同,约定烟叶种植面积 | |
开办烟草制品生产企业及其分立、合并、撤销审批 | |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核发 | |
优良烟草品种需由当地烟草公司组织供应 | |
开办卷烟纸生产、烟用丝束(二醋酸纤维丝束、聚丙烯纤维丝束)和滤嘴棒生产、烟草专用机械生产企业审批 | |
18 | 未获得相应资质,不得制作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驾驶证 | 制作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驾驶证资格限制 | |
制作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驾驶证资格限制 | |
19 |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印刷复制业特定业务 | 印制发票、银行票据、清算凭证资格限制 | |
从事印刷经营活动企业的设立、兼营或变更审批 | |
音像复制单位、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接受委托复制境外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许可 | |
印刷企业接受委托印刷境外出版物审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准印证核发 | |
19 | 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印刷复制业特定业务 | 承印加工境外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备案核准 | |
从事制作、复制国家秘密载体业务资质认定 | |
20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涉核生产经营 | 持有、使用、生产、储存、运输和处置核材料(含民用核材料)需获得许可 | |
军用和民用核设施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无损检验活动许可 | |
核电站实体保卫工程验收;民用核设施选址、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审批 | |
21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放射性物品研究、运输和生产经营 |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乏燃料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 |
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的设计审查批准、制造许可证核发;使用境外单位制造的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容器审批;一类放射性物品运输的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审查批准 | |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野外示踪试验审批 | |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单位的许可证核发 | |
22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 | 肥料生产经营登记许可 | |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 |
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特别许可 | |
第一类、第二类监控化学品经营、使用及改变使用目的许可 | |
新建、扩建或者改建用于生产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的设施建设审批和竣工验收 | |
第一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进出口审核;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及其生产技术、专用设备进出口审批 | |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 | |
危险化学品(另有规定的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发 | |
第一类、第二类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核发 | |
第一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购买许可 | |
22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特定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 | 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使用许可证及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许可证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核发 | |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证核发和科研备案 | |
23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及爆破作业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安全生产、进出口、运输、销售和购买许可 | |
烟花爆竹生产、存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批发零售、道路运输许可 | |
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核发以及在城市、风景名胜区和重要工程设施附近实施爆破作业许可 | |
24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化妆品的生产和进口 | 化妆品生产许可 | |
化妆品新原料、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首次进口的化妆品审批 | |
25 |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 | 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委托生产审批 | 采集、猎捕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物种许可(黑龙江) |
开展(涉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活动及成果转让审批 | |
药品生产(GMP)、经营(GSP)和药物非临床研究(GLP)质量管理规范认证 | |
25 |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药品的生产经营 | 国产药品注册审批(药物临床试验审批;新药证书核发;新药或者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生产审批;国产药品再注册审批;变更研制新药、生产药品已获证明文件及附件中载明事项补充申请审批);国产药品不改变药品内在质量的补充申请行政许可 | |
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生产审批 | |
中药保护品种证书核发、中药品种保护初审 | |
放射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审批 | |
26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兽药及兽用生物制品的生产、使用和进出口 | 兽药生产、经营许可;强制免疫所需兽用生物制品的指定生产 | |
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核发及标签、说明书审批 | |
兽医微生物菌(毒、虫)种进出口和使用审批 | |
向中国出口兽药注册和兽药进口审批 | |
新兽药注册、研制新兽药使用一类病原微生物,新兽药(新兽用生物制品)临床试验审批 | |
27 | 未经过许可或检验,不得从事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其他限制类生物制品的销售或进出口 | 疫苗类制品、血液制品、用于血源筛查的体外诊断试剂以及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生物制品销售前或进口时检验或审批 | |
国内防疫急需的疫苗限制出口 | |
28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医疗器械的生产与进口 | 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 |
国产医疗器械注册审批(国产第三类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审批、变更注册审批、延续注册审批,国产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审批);进口医疗器械注册审批(进口医疗器械首次注册审批、变更注册审批、延续注册审批) | |
第三类高风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审批 | |
29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武器装备、枪支的研发、生产制造、配售、配置、配购和运输 | 枪支(含主要零部件)制造、配售许可;配置、配购民用枪支许可;枪支弹药运输许可 | |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和业务保密资格认定 | |
30 | 未获得许可或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船舶和渔船的制造、更新、购置、进口和营运 | 渔业船舶登记审批及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渔业船舶审批 | 船舶设计、修造、修理资质许可(各有关地区) |
制造、更新改造、购置、进口的从事捕捞作业的船舶强制检验 | |
31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航天器、运载火箭、民用航空器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生产、使用(发射)和进出口 | 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 | |
民用航空器及其零部件出口适航批准;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型号合格证/型号认可证(TC/VTC)核发;民用航空器(发动机、螺旋桨)生产许可(PC) | |
民用航空器适航证(A/C)核发和外国民用航空器适航认可;民用航空器特许飞行资格认可 | |
民用航空器改装设计批准书(MDA)核发 | |
民用航空器补充型号合格证(STC)/补充型号认可证(VSTC)核发 | |
民用航空器型号设计批准书(TDA)核发 | |
民用航空进口材料、零部件、机载设备设计批准认可书(VDA)核发 | |
民用航空产品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核发 | |
民用航空器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核发 | |
民用航空器零部件适航批准 | |
民用航空油料供应商适航批准书、油料测试单位批准函核发 | |
民用航空化学产品设计、生产批准 | |
32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机车车辆的设计、制造、维修、进口 | 铁路运输基础设备生产企业审批 | |
铁路机车车辆设计、制造、维修或进口许可 | |
33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道路机动车辆生产 |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许可 | |
34 | 未获得许可、认证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特种设备、重要工业产品等的生产经营 |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许可 | 设立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含维护)单位资格许可(各有关地区) |
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 | |
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含建筑用钢筋、水泥、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等相关产品共计24类);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安全标志核发 | |
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单位许可 | |
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须取得认证并施加标识 | |
35 | 未获得许可或资质条件,不得从事关系公共安全等相关产品、设备的生产经营 | 人防工程防护设备生产安装许可 | |
警用标志、制式服装和警械生产资格认定 | |
弩的制造、销售、进口、运输和使用许可 | |
36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电信、无线电等设备的生产、进口和经营 | 电信设备进网许可(含试用) | |
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 | |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核发 | |
37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单位或机构公章的刻制经营 | 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 | |
38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商用密码产品的生产、质检测评、进出口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 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 | |
密码产品和含有密码技术的设备进口许可;商用密码产品出口许可 | |
商用密码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审批 | |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商用密码测评机构审批 | |
39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计量器具制造及相关量值传递工作 | 计量器具型式批准(样机试验、标准物质定级鉴定) | |
一级、二级国防计量技术机构设置审批 | |
40 | 未获得资质条件,不得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资格认定 | 回收报废农业机械经营活动资格认定(各有关地区) |
注:标★的为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允许暂时保留的禁止或许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