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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项目号 | 禁止或许可事项 | 禁止或许可准入措施描述 | 地方性许可措施 |
87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会计、专利代理等商务服务 |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分支机构、律师事务所(及分所)、公证机构、税务师事务所设立许可、审批或行政登记 | 货运代理、货运信息服务经营许可(江苏) |
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 | |
司法鉴定机构审核登记 | |
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应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 |
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的颁发 | |
88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出入境、劳务派遣等中介服务 | 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境外就业、留学除外) | |
从事职业中介活动应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 |
88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职业中介、出入境、劳务派遣等中介服务 |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 | |
内地输澳门劳务合作审批;内地输香港劳务合作审批 | |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审批 | |
89 | 未获得许可,不得从事保安服务 | 保安服务许可证核发 | |
90 | 未获得许可,不得设立旅行社或经营特定旅游业务 | 旅行社设立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游资格审批 | |
91 | 未获得许可,不得经营涉外调查统计业务 | 涉外统计调查机构资格认定;涉外社会调查项目审批 | |
92 | 未获得许可或未履行法定程序,不得从事特定广告业务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含中医)、药品、医疗器械、兽药、农药广告审批 | |
93 | 未获得许可,不得在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 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审批(包括在境内举办冠名“中国”、“中华”和“全国”等类似字样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国务院部门所属单位、中央企业、全国性行业协会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境外机构参与主办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展期超过6个月的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 | |
注:标★的为设立依据效力层级不足允许暂时保留的禁止或许可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