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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周年申报 |
周年申报须交付什么表格?
本地私人公司须就每一年以指明表格(表格NAR1)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该申报表载列截至申报表日期为止的公司资料,例如注册办事处地址及股东、董事和公司秘书等资料。
何时交付?
本地私人公司须每年于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在该年中的周年日后的42日内(订明时限),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1)公司如未有在订明时限内交付周年申报表,属刑事罪行,失责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被检控。
(2)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延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的法定期限。
(3)如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订明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六,该限期仍会维持不变。
登记费用多少?
本地私人公司如在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在该年中的周年日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每年登记费用为港币105元。
注意:
(1)本地私人公司如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须缴交大幅提高的登记费用,增幅由港币870元至3,480元。
(2)公司注册处处长无权减免《公司(费用)规例》(第622K章)所订明的较高登记费用。
履行交付周年申报表的责任
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均有责任遵从《公司条例》有关交付文件的规定。你须作出适当安排,以便在订明时限内及早向公司注册处处长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
未有或逾期交付申报表的后果
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的公司,须缴付较高的登记费用。本地私人公司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时须缴付的登记费用如下:
如周年申报表的交付日期: 港元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42 日,但不超过 3 个月 870元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3 个月,但不超过 6 个月 1,740元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6 个月,但不超过 9 个月 2,610元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9 个月 3,480元
注: 公司的申报表日期是每年该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的周年日。
《公司条例》第662条规定,本地私人公司如未有遵从该条文,该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处失责罚款。每次失责最高可被处罚款港币50,000元。如持续失责,则可被处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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