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移动版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首页
公司注册
外商投资
境外投资
海外公司
财税服务
知识产权
资质许可
公司注销
联系方式
行业资讯
   
  广东注册公司
  外商投资服务
  境外投资服务
  海外公司注册
  财税代理服务
  知识产权代理

如何判断特殊目的公司是用于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


发布日期:2019-11-08    来源: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   主题:境外投资

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的规定,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应办理外汇登记备案手续。
那么,外汇管理部门及商业银行将根据哪些材料来判断其是特殊目的公司,或者根据哪些材料判断其为投融资目的?

凡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的,可以判定该项目存在返程投资目的:

一是在境内个人申请办理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之前,该境内个人已直接或间接控制了一家或若干家境内企业的股权,特殊目的公司未来将以合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境内企业的资产或权益;
二是按照当前的行业标准,从行业、规模、盈利能力等角度看,这些境内企业有潜力进一步获得境外的股权或债权融资;
三是个人提供返程投资承诺,并表示在合理时期内实施返程投资。

银行按照展业原则对交易行为做出真实性审核和判断,并从登记范围中排除那些“明显不具备商业合理性的情形”。


 
广州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76号中侨大厦27A 电话:86-020-87323100 (24小时热线) 传真:86-20-87320533 87327969
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0楼4029-4030室 电话:86-0757-83122090(24 小时热线) 传真:86-0757-83122092
香港地址:湾仔轩尼诗道308号集成中心21楼2107-2108室 邮箱:info@finerise-hk.com
粤ICP备12082607号-1
© 2005-2024 未经书面授权,任何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本站资料均为侵权行为,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码上名片!  

添加微信

  • ————————
  • 电话咨询
    020-8732 3100
    0757-8312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