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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发布日期:2019-12-17    信息来源:人社局   主题:创业补贴  返回:公司注册
广东省申领一次性创业资助

申请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粤府〔2015〕28号)。
2、《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成功创办初创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同时申请资助时未被列入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注销的,给予10000元资助:
1、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毕业证5年内);
2、军转干部、复退军人;
3、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4、返乡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1)户籍地为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所辖乡镇(行政区域中无乡镇的可适当调整)创业的劳动者(以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准,下同);
2)在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所辖乡镇创业的各类劳动者;
3)户籍地为第一项列举地区以外市,离开户籍所在地市外出求学、务工后返回原户籍地创业的劳动者。
5、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
符合条件人员和创办主体只能享受一次创业资助。

办理材料
1、《一次性创业资助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及相关身份证明(属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的应提供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其他身份认定证明复印件,属在校生或毕业生的应提供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属军转干部、复退军人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的银行账户(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5、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

办理时间
材料齐全的受理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

办理流程
提出申请→受理→审核→审批→资金划拨→公示

 
广州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76号中侨大厦27A 电话:86-020-87323100 (24小时热线) 传真:86-20-87320533 87327969
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0楼4029-4030室 电话:86-0757-83122090(24 小时热线) 传真:86-0757-83122092
香港地址:湾仔轩尼诗道308号集成中心21楼2107-2108室 邮箱:info@finerise-h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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