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版 English 移动版
  1. 1
  2. 2
  3. 3
  4. 4
  5. 5
  6. 6
  7. 7

    版权栏: 著作权登记  

著作权自愿登记

著作权是指著作权人对作者在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作者对自己创作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作者以外的其他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依法可以通过继承、转让等途径享有著作权。


  著作权包括哪些权利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1. 著作人身权是与人身密切相连的权利,包括:署名权,发表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4项。
  2. 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经济方面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如许可他人使用权、转让权、收取报酬权等。
  著作人身权是不能转让和继承的,只能由作者自己享有。著作财产权则可以进行许可、转让和继承,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由作者以外的著作权人享有。


  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应具备要素
  ◆ 作品必须具有独创性
  ◆ 作品是思想或情感的表达
  ◆ 以法律认可的形式表现出来
  ◆ 作品具有可复制性


  哪些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
  1. 文字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建筑作品。
  5. 摄影作品。
  6. 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 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相关材料及要求
  1. 申请表格;
  2. 著作权人身份证明;
  3. 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
  4. 著作权人、作者身份证明;
  5. 作品说明书;
  6. 其它证明材料:涉及专利、商标、个人肖像等内容的,需相关权属证明或授权文件;
  7. 作品样品。


  办理时限
  受理、审核、批准时限:1-2个月。


 
广州总公司地址:广州市先烈中路76号中侨大厦27A 电话:86-020-87323100 (24小时热线) 传真:86-20-87320533 87327969
佛山分公司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路33号百花广场40楼4029-4030室 电话:86-0757-83122090(24 小时热线) 传真:86-0757-83122092
香港地址:湾仔轩尼诗道308号集成中心21楼2107-2108室 邮箱:info@finerise-hk.com
粤ICP备12082607号-1
© 2005-2024 未经书面授权,任何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本站资料均为侵权行为,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码上名片!  

添加微信

  • ————————
  • 电话咨询
    020-8732 3100
    0757-83122090